• 安吉县为村社主职干部履职“立规矩”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0-12-10  /  浏览:252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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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峰街道碧门村黄母口村道建设工程招标价为29万元,最终工程费用为30万元,超出部分严格控制在招标价10%以内。“我们把材料、人员、工序等每道关都把得牢牢的,防止资金浪费。”村党总支书记张奇介绍,我县村(社区)主职干部“履职第一课”专门开设了廉政教育课,通过现场授课、教材发放等,增强了新上任村(社区)主职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也为大家廉洁履职送上了实务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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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 刘敏

  本轮村社组织换届完成,新任职村干部“走马上任”。书记主任“一肩挑”、任期“三改五”,这些变化让村社“一把手”的权力更加集中、行权周期延长、监督难度加大。为防止“一肩挑”变成“一言堂”“一支笔”“一把抓”,我县对新一届村社主职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并于近期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主职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构建“权责清晰、民主集中、贯通协同、监督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持续强化村社主职干部廉洁履职能力,给村级小微权力戴上“紧箍咒”。

  不该干和怎么干

  “指南”一目了然

  村社主职干部是《意见》实施的“主角”。

  为避免“一肩挑”导致权力过分集中,同时促进公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意见》明确指出,一般情况下,村社党组织书记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物资及服务采购、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工作,而是交由班子成员具体分管。这也意味着,原本“一把手”的权力分别转移到了各个班子成员头上。“不是不管,更不是不能管,而是强化监管责任,做到放手而不撒手、不直管而强监管。”县纪委常委周创华介绍,这种情况下,村社主职干部从操作者变成把关者,班子成员也由服从者变成了操盘手,形成了主职领导、成员分管、民主集中、科学决策的工作格局。

  “放在以往,只要价格不过千,村里要买什么,书记一句话,签个字就行。”天荒坪镇五鹤村党总支副书记马超超对比着, 现在,一张票据上从经办人到证明人,到分管班子成员再到书记,一路下来,得签上四五个人的名字。签好之后,还得由镇三资中心审核。

  为避免出现“一言堂”,我县通过流程再造,实行末位表态制。现在,村社两委班子集体商议村级重大事项时,村社党组织书记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必须要经过其他班子成员广泛讨论,并且充分发表意见以后,才能够发表个人意见,然后再依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策或决定。此外,还实行村级重大事项预审报备制,重大事项在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前,需报乡镇(街道)联村领导和干部审核,对存在工作风险的予以紧急“叫停”,对内容不合法、程序不合规的予以否决。

  日常监管怎么做

  “清单”明明白白

  如何让村社干部的廉洁履职意识赢在“起跑线”,不断筑牢抵御贪腐的“防火墙”?需抓早抓小,做细日常监管。现在,我县已经列出“清单”,将通过形式多样的载体,全力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向村社延伸。

  乡镇(街道)宣讲全覆盖、村社主职干部集中培训、印发一批警示案例、上好一堂廉政党课、开展一次廉政测试……《意见》中,村社主职干部要参加的廉政教育“清单”一目了然。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不少于1次,联村社领导约谈不少于2次,对村社主职干部的约谈,《意见》要求精准到了次数。

  “党风廉政教育是新班子开好头、起好步的‘催化剂’。”灵峰街道纪工委书记周静红形象地比喻,这些活动的开展,将为新一任村社主职干部注射廉政“疫苗”,打好防腐“预防针”,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角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与廉政教育一同启动的,还有新一任村社主职干部“廉政档案”建档工作。与过去仅有个人基本信息不同,这份“档案”格外“丰满”,包括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等等。“过去没有硬性规定,所以村社干部廉洁履职情况不会详细记载,一旦有需要,时间跨度长、涉及情况复杂,就容易发生信息遗漏、“画像”不准等情况。现在是时时记,做到笔笔清。”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村社干部监督提供了基本信息资料,也为组织部门全面考察村社干部提供了信息支撑。同时,建立廉政档案,也增强了村社干部习惯被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更加规范行使小微权力。

  责任链条如何拧紧

  “折扣”丝毫不打

  责任落实,是《意见》的关键词。为做好村社主职干部监督工作,《意见》在明确乡镇(街道)党(工)委的主体责任,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外,还特别强化了对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条线干部的监管责任,以及联系村社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

  按照要求,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条线干部必须强化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加强村级决策、“三资”管理、工程建设、民生扶贫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由于监管不到位造成村社出现严重问题的,将倒查分管领导和条线干部责任。

  过去,联系村社的领导、干部常常将重点聚焦在村社经济发展、社会平安稳定、抢险救灾等工作上,党风廉政建设常常是“一纸空文”,光听“喊声”,少见行动。现在,一旦查证是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联系村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将倒查联系村社领导、组长等人员责任。

  同样,为确保村社主职干部履职到位,《意见》对各方监管工作也提出了要求。

  “我们要求强化村监会、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的监督职能,发挥好‘村务清’等平台的作用,用好民主监督这支力量。”周创华解释,接下来,除了继续发挥县委巡察利剑作用外,县纪委监委还将实行重点村社联系督导制度,摸排确定一批明星村和问题村,由班子成员包干联系,做好警示教育、廉政约谈、监督检查、信访包案化解等工作。通过上下联动、整合监管力量,构建立体式监管体系,进一步消除基层“上级监督偏远、同级监督偏软”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确保监督触角直达“神经末梢”,《意见》还规定,只要是涉及村社“一把手”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均进行提级处置,由县纪委监委归口受理、分类处置,持续释放提级监督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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